(記者 花韡) 據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(wǎng)站12月10日發(fā)布的山西四建集團有限公司違法建設查處公示顯示,山西四建集團有限公司建設的位于小店區新寇莊北街35號的部分住宅樓,因越證違法建設被處罰款75859.55元。
該項目為住宅樓,涉及13#住宅樓、49幢住宅樓(B4)。位于太原市小店區新寇莊北街35號,違法性質(zhì)為越證。該項目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第四十條的規定,屬違法建設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,對該項目13#住宅樓超建越證違法建設行為;對49幢住宅樓(B4)超建越證違法建設行為;共計處以罰款75859.55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