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濟南市人民政府網(wǎng)站信息顯示,章丘市第二建筑安裝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因逃避繳納稅款被罰18萬(wàn)余元。
文書(shū)號“濟南稅稽一罰〔2024〕18號”行政處罰信息顯示,章丘市第二建筑安裝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逃避繳納稅款,少繳應納稅款360954.04元。
國家稅務(wù)總局濟南市稅務(wù)局第一稽查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(二)項規定,對章丘市第二建筑安裝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處以罰款180477.03元行政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