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12月4日,深圳市住建局向中建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(shū),根據《深圳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管理規定》第二十四條“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工程項目禁止使用袋裝水泥,禁止在施工現場(chǎng)自行攪拌混凝土和砂漿”規定,對該公司在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13號線(xiàn)工程施工中使用87噸袋裝水泥的違規行為,做出行政處罰,罰款人民幣8700元整。(深圳住建)
古村蝶變“樂(lè )居”地
主體結構全面封頂 青島TOD一號工程取得重大進(jìn)展
官方公眾號
官方視頻號
官方微博號
官方百家號
官方抖音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