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日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(fā)《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(jiǎn)稱(chēng)《辦法》),要求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(mén)結合實(shí)際認真貫徹執行。
《辦法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
《辦法》明確,綠色建筑標識星級由低至高分為一星級、二星級和三星級3個(gè)級別。
《辦法》規定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制定完善綠色建筑標識制度,指導監督地方綠色建筑標識工作,認定三星級綠色建筑并授予標識。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(mén)負責本地區綠色建筑標識工作,認定二星級綠色建筑并授予標識,組織地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(mén)開(kāi)展本地區一星級綠色建筑認定和標識授予工作。
《辦法》要求,綠色建筑三星級標識認定統一采用國家標準,二星級、一星級標識認定可采用國家標準或與國家標準應的地方標準。
《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》全文如下:





